Sunday, March 30, 2008

从芸的部落格那边偷来-
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,因为彼此伤害过;不可以做敌人,因为彼此深爱过,
所以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。
值得思考呢!
我最近成了好多人的爱情顾问, 一直给与最‘旁观’的意见。因为不觉得外人可以评伦别人感情的处理态度。 他爱你的方式不受苟同,但是他错了吗?只是选择了别人不认同的方式表达自己,希望最深爱的你也能接受。他没错,不值得大家用鄙视的态度批评指示,但不代表他做对了。你不再像以前一样爱他了,他的总总做法伤害了你,所以你选择放弃,你错了吗?可以说你自私吗, 为了保护自己,不管他受伤害?还是说你是勇于保护自己,敢于放弃,敢于做出最理智的决定。
其实很多时候跟你们说的,我也不很了。只是想给你们一些思考空间。你们的决定我不干涉。我只能很诚心的祝福你们- 请大家一起加油吧! 
(这几天一直用华语跟你们沟通,发现其实我中文水平还真的不赖!!!)